文法学院第15期拟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段丰乐

根据我校发展对象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文法学院各党支部提名和文法学院党委预审,同意确定陈宁、刘雅菡等39名同志为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0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方式或直接向文法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地点:教学楼一号209办公室

电话:0371-62436131

邮箱:wfxybgyx@163.com

中共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文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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