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8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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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文明新村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成才、建功立业,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的通知精神和郑州大学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今年暑期组织开展了2009年暑假大中专学生志愿者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为了深化活动影响,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院团委决定开展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先进个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队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申报材料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紧扣活动主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时间在15天以上,有当地有关部门或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认真填写《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撰写一篇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文章(要标明系别、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2、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队
(1)紧扣活动主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服务成效显著;
(2)申报项目完成良好,撰写一篇格式规范的2000余字调查报告(要标明系别、服务队名称、实践地点、活动起止时间、服务队成员姓名、指导教师等基本信息,电子版)
3、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1)紧扣活动主题,字数不少于2000字,要标明系别、班级、姓名、学号等基本信息。
(2)认真填写《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表》。
二、评选比例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每系申报10名(艺术系6名)。
2、社会实践优秀服务团队:凡通过项目立项的团队均可申报。
3、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每系申报名额占全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总人数的5%。
三、评选办法
1、采取学生自报团总支(辅导员)或团总支(辅导员)推荐的方式上报给系团委,上报时要具备申报材料。
2、系团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一评选,并按照评选比例将推荐人员名单(含评比类别、系别、班级、学号、姓名等,电子版)和申报材料分类别于9月11日前上报院团委。
3、9月11日—9月17日院团委对各系推荐的材料进行评选终审。
共青团郑州大学
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