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演讲与口才》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段丰乐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文件精神,本学期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中选聘《演讲与口才》课程代课教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人员资格要求:职员包括我校行政及教学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同意后,将电子表格发教学秘书OA系统(开学后再提交签字后纸质表格)。报名截止于2023年2月7日中午12:00。
3.试讲内容:试讲内容自选《演讲与口才》相关章节内容,15分钟左右。
4.试讲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5.聘期要求: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文法学院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