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演讲与口才》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段丰乐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和辅导员中选聘一批任课教师担任下学期《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演讲与口才》的教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任课人员资格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相关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担任课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交我院报名,报名截止于7月7日上午12:00。

3、试讲内容:《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演讲与口才》中的有关章节,15分钟左右。

4、试讲地点:教学1-118,试讲时间暂定为7月7日下午15:00。

5、聘期要求:职员(辅导员)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文法学院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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