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毕业生办理还书及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5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系    责任编辑:

为使08届毕业生文明、顺利离校,今年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图书归还问题
1.请于6月10日之前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且6月10日前所还图书一律免收超期罚款。
2.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排队拥挤,请以班为单位将图书全部还清的毕业生“手续表”收齐,并按序 排好,派一名代表到图书馆一楼咨询台办理即可。
3.图书遗失、损坏者请按《读者指南》有关规定先到咨询处办理赔付手续。
二、图书馆上网帐号余额退费问题
毕业生上网帐号余额,图书馆将以书面形式为会计室出具余额信息表,会计室核算无误后直接通知毕业班辅导员前去领取现金,因此,到时候毕业班同学将直接到辅导员处领取现金。
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1.若将所借图书遗失、涂画、损坏严重者可购买同版本或新版本图书抵赔。
2.若购不到新书,中文图书按下列出版时间计算倍率赔偿:
一至五年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六至十年按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十年以上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
四、办理时间
1.还书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10—11:30 下午: 2:10—5:10
2.盖章时间:(注:图书还清才能盖章)
周一至周日 上午:8:10—12:00 下午: 2:00—5:30

图书馆

2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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