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须知之资助篇

发布时间:2016-09-02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系    责任编辑:


一、关于奖、助学金方面相关政策

1、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本院在校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类国家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

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

学生需要申请以上各类国家资助项目的,请详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将《简介》中间页《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当地乡镇级民政部门公章。

2、为激励学生积极向上,我院还设有入学奖学金、成绩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考取研究生奖学金、创办人特别奖学金、各类考证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以上奖学金均无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标准即可获得。

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方式。

贷款金额: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贷款期限:专科贷款期限最长为16年,本科贷款期限最长为17年,专升本贷款期限最长为15年;

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学生可以在学习期间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多次贷款(贷款次数不超过学制年数);

贷款条件:学校按照国家关于学生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执行;

提醒: 1、贷款不是向学校贷款,而是向国家(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2、今年起,高校学生(包括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当地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与高校助学贷款性质是一样的。

(具体细节请查阅学院网站-学务处-学生资助网)。

关于资助的事宜,详情请咨询0371-6243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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