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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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豫毕指[201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系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申报工作。同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广泛发动学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本专业发展实际和市场需要,把市场对专业的需求转化为我院大学生创业项目,促进我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及实践的深入开展,引导更多学生自主创业,提高我院学生创业的成功率。
二、申报要求
各系组织成功创业或有创业意向的在校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并附申请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情况、股权结构及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章程)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加盖红章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于4月26日前报送至就业辅导处。
三、其他事宜
(一)各系申报材料上报后,招生就业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的项目将会在校内公示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二)此次申报成功的项目,可以直接入驻我院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学院在场地、政策上给予扶持。
(三)各系申报结果将作为我院就业工作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汪梁
电话:62436248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豫毕指〔2015〕2号.doc
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项目申报表1.doc
申报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扶持项总表1.doc
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