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教育学》《新媒体传播研究前沿》《新闻摄影》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

各单位: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我院决定在全校职员中选聘代课教师若干名,教授下学期的《教育学》《新媒体传播研究前沿》《新闻摄影》课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人员资格要求: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我校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本科)。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提交报名表。另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交至教学一号楼112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7:00。

3.试讲内容:自选对应科目中有关章节内容,15分钟左右。

4.试讲地点与时间:另行通知。

5.聘期要求: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6.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内线:6366。

文法学院

2024年8月26日

 Copyright©2018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文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  
招生咨询电话: 李老师 0371--62436366   郑老师 0371--6243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