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23-2024学年助学金变更评议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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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秋季和春季国家助学金,文法学院共有3名获助学生因休、退学、违纪等原因未发放。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以及学校资助中心工作要求,现将该3项资助变更公示如下:
文法学院,2020级学前教育本科1班,姓名:廖苗苗,学号:202007060135,建档号:23-202007060135B05。
文法学院,2020级法学本科3班,姓名:闫红燕,学号:202007010323,建档号:23-202007010323B06。
文法学院,2023级汉语言文学本科3班,姓名:赵亚鸽,学号:202307030301,建档号:23-202307030301B07。
经该生所在班级评议小组对其贫困建档材料审核、班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文法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和春季一级助学金共4300元,拟调增变更资助人为廖苗苗同学;三级助学金共4600元,拟调增变更资助人为闫红燕和赵亚鸽同学。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5天,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向文法学院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咨询投诉,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3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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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