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23-2024学年助学金变更评议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

本学年秋季和春季国家助学金,文法学院共有3名获助学生因休、退学、违纪等原因未发放。根据河南省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以及学校资助中心工作要求,现将该3项资助变更公示如下:

文法学院,2020级学前教育本科1班,姓名:廖苗苗,学号:202007060135,建档号:23-202007060135B05。

文法学院,2020级法学本科3班,姓名:闫红燕,学号:202007010323,建档号:23-202007010323B06。

文法学院,2023级汉语言文学本科3班,姓名:赵亚鸽,学号:202307030301,建档号:23-202307030301B07。

经该生所在班级评议小组对其贫困建档材料审核、班级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文法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和春季一级助学金共4300元,拟调增变更资助人为廖苗苗同学;三级助学金共4600元,拟调增变更资助人为闫红燕和赵亚鸽同学。

以上结果公示期为5天,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向文法学院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咨询投诉,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438820

邮箱:62436226sdzz@shengda.edu.cn

文法学院

2024年4月19日

 Copyright©2018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文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  
招生咨询电话: 李老师 0371--62436366   郑老师 0371--6243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