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法制明灯 照亮人生前程——文法系联合新郑市工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3-15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建辉   复审:   终审:   摄影:   来源:文法系


历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会广受关注,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9点至12点,升达模拟法庭、升达文法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携手中原工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河南工程学院与新郑市工商局联合举办以“宣传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普法实践活动。

上午9点前,升达模拟法庭和文法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来到龙湖广场,同参与组织活动的兄弟高校学生以及新郑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汇合,安排布置活动具体事宜。之后,普法活动有序的开展。活动中,前来咨询的企事业单位、市民络绎不绝,根据现场情况,一部分升达模拟法庭和我系青年志愿者协助工商局管理人员给消费者宣传讲解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同时就咨询者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另一部分同学为过往市民发放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的宣传页,认真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讲解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违法现象,并告知以维权常识和方法。活动有序高效,市民受益良多。最后,全体工作人员合影留念,顺利、圆满完成本次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是高校发挥服务社会功能的一个体现,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也开启了法制明灯,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当地居民认识到了消费维权的重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通过努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共同营造公平、和谐的社会氛围。(供稿:文学中心 王鼎乾)

 Copyright©2018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文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451191  
招生咨询电话: 李老师 0371--62436366   郑老师 0371--6243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