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权益 构建和谐社会 —记升达文法系2016年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刘建辉 摄影: 来自: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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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3月15日上午9时至12时,升达模拟法庭、升达文法系团委学生会携手郑南高校法学联合会各学校成员组织与新郑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联合举办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普法实践活动。新郑市副市长、郑州工商局副局长、新郑市工商质监局局长等领导莅临现场视察指导工作,亲切慰问工作人员。


上午9:00,升达模拟法庭和文法系团委学生会成员早早地来到了指定地点,同参与活动的兄弟高校相关组织以及工商、技监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汇合。之后,普法活动有序的开展。活动中,模拟法庭和文法系团委学生会成员协助工商管理人员帮助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就咨询者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此外还有一部分同学发放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页,认真地为其讲解法律知识,向更多的消费者宣传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常识和方法,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宣传的活动紧张有序地进行。期间,有记者对此次活动进行拍摄与采访。活动最后,工作人员进行大合影留念,至此活动圆满结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此次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模拟和情景再现的活动形式向群众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提高了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让同学们学以致用,而且使当地居民认识到了消费维权的重要性,也使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有利于促进企业通过努力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共同营造公平、和谐的社会氛围。 (供稿人:系文学中心 杨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