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校园——升达模拟法庭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15-11-1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刘建辉 摄影: 来自: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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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升达校园里的普法宣传者,自11月3日开始,升达模拟法庭组织成员在我校龙湖食府附近面向在校大学生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放学时间的人流高峰期,以升达法律咨询所为主,各部门成员积极配合参与到普法活动中,以普法宣传页、设普法展台并且还利用了网络方式进行了普法宣传。

《刑法修正案(九)》在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比如将在微信上、微博上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校车、客车严重超员、超速,私藏恐怖主义书籍,虐待老幼病残等9种常见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以往,这些违法行为可能被行政处罚,但往后,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

本次普法活动主要针对刑法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在高考、考研、四六级考试等大型考试中,作弊和反作弊的斗争不断升级,国家的处罚力度也不断加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可能撞在“枪口”上。到时的处理,远不止“校规处分”、开除那么简单了,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7年徒刑!

所以提醒大家,学霸也好,学渣也罢,“当枪手”或者找人替考都构成犯罪,轻者要被处以管制,重的要坐牢7年。还是好好学习为要,莫要偷鸡不成蚀把米,把大好青春搭了进去!
本次普法活动,不仅让在校大学生了解到最新的法律动态,帮助其更好的做到知法守法,并且让作为宣传者的升达模拟法庭成员得到了一次锻炼的机会,让成员们感觉到了作为一名普法宣传者的骄傲和使命感!(供稿:升达模拟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