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和源泉,而高等教育又是培养创新人才和生产创新成果的重要场所。美国通过在国家层面修订专利制度、制定企业反腐败法和塑造“美国梦”文化,在学校层面对目标、理念、制度和机构进行定位和设置,在课程层面对通识教育、领导力教育、创业教育和服务学习进行变革和改造,形成了有利于高等教育创新的机制,对高校创新成果的生产和创造型人才的培养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美国教育;高等教育;教育创新;创新机制
为了更好地推动创新,尤其是为了推动美国高等教育的创新,形成有利于高校创新的内外部环境和机制,从而对高新技术成果的产出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美国在国家、学校和课程三个层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变革和创新。这里的“创新”是将新的观点、思想、理论具体化为具有实用价值、并得到社会承认的成果的一系列复杂活动。“机制”是激发、维持和促进某种事业或活动的政策、制度安排以及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作用方式。
一、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
高等教育系统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高等教育的创新不但需要高等教育内部的制度保障,还离不开国家和社会对创新的鼓励和支持。长期以来,美国在法律、制度和文化建设上对高等教育创新方面的促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利制度的修订
美国专利制度的修订对保障创新成果的生产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美国的专利制度逐渐出现了一些与科技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人们普遍认为获得政府资助的大学及实验室的创新和发明是以公共税收为基础的,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因此发明人只享有非独占性许可。这导致公司不愿意投资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大学和教授们也缺乏动力去创新。同时,由于美国的司法部门往往从反垄断的角度来处理有关专利方面的问题,把对专利权的独占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因此,许多对专利的授权都被视为无效。此外,由于美国的专利商标局长期人员不足,使专利审查工作的效率极低,导致专利刚刚获得授权便已过时的现象时有发生。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低潮,国际竞争力大大下降,然而此时,一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势头却极其迅猛,这导致了人们对新技术产业的关注,使人们认识到有必要通过专利制度的改革来解放生产力,促进创新成果的生产和创造。
为改造不适应生产发展的专利制度,1980年,美国最高法院一改其原来的反垄断立场,宣布专利权是对社会无害的合法权利。美国国会也积极响应,于1982年通过了《联邦法院改进法》,要求建立联邦巡同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 0f Federal circut简称CAFC),统一处理有关专利诉讼的案件,提高了专利制度的稳定性。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发展,美国政府还将更多的创新成果纳入专利法的保护之下,并且为提高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科研积极性,于1980年出台《拜杜法》(BavhDole Act 0f 1980),允许大学拥有创新成果的专利产权和向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从而对创新成果的生产起到了有效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此外,国会还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这些法律继承了《拜杜法》的指导思想,更进一步奖励创新者,并促进技术转移。与此同时,各大学和政府实验室相继设立了专门从事专利管理和技术转移的组织机构。至此,以《拜杜法》为核心的新型政府资助研究专利管理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并有力地促进了美国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活动。
(二)企业反腐败法的出台
美国企业反腐败法的出台对于保障企业消费创新成果,促进知识创新的良性循环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在整个20世纪,美国制定了许多打击企业腐败行为的法律。如1934年美国的《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规定上市公司不能通过贿赂政府官员来提高自身业绩,误导投资者增加对该企业的投资;《邮政电信反欺诈法》(Mail and wire Fraud Acts)规定企业禁止使用邮政、电信等手段行贿,为自己谋求利益;《海外反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1977,简称FCPA)规定美国企业不得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等,这些法律规范了美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行为。美国反对企业腐败行为不但有利于保证商业系统的有序运行,而且可以使企业难以通过行贿的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只能转向通过自主创新或购买新的科技成果,来提高自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这就为大学生产的创新成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消费市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高等教育的知识创新和转化。
(三)“美国梦”文化的塑造
“美国梦”是美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含义是,要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追求个人目标的实现,而且所有人无论社会地位和家庭出身如何,只要努力,都可以获得成功。作为美国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美国梦”倡导自由、民主和平等,鼓励努力奋斗和锐意进取,使人们普遍认为只要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有所发明创造,便可以获得金钱和名誉,实现自己建功立业和出人头地的理想。这种文化鼓励人们追求功利,追求金钱,追求成功,因而容忍失败,有利于冒险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的发展。这种“美国梦”文化的塑造为高等教育的创新营造了有利的文化氛同,为高校师生的创造性活动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
二、学校方面的积极探索
除了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外,美国大学本身的目标、理念、制度和机构设置也为高等教育的创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大学使命的定位
美国大学虽然普遍重视履行社会服务的使命,但并没有把大学的使命简单地定义为单纯地反映和满足社会的需要。而是认为:大学应该做真理的发现者,为社会的发展提供真知灼见;大学应该做社会正义的守护者,对现有体制的不足提出批判;大学应该成为变革社会的力量,做指引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灯塔。简言之,大学应当追求知识,服务社会。这种明确的使命定位鼓励大学中的学者勇于探索,对高等教育的知识创新进行了价值观上的肯定,确立了思想保障机制。
(二)培养目标的确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美国大学与欧洲大学一样,都以培养社会精英为教育目的。随着1944年《退伍军人再适应法》的颁布,大量退伍军人涌入高校,美国开启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培养社会精英不再是高校的惟一目标,塑造多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也被纳入到大学的培养目标中。然而,大众教育虽然受到重视,却没有取代精英教育的地位。各种高等教育机构处于不同的层级和类型之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大众教育的承担者主要是社区学院,而一些著名的研究型大学依然坚守着精英教育的传统。这就意味着这些大学不但重视教会学生一些知识和技能,更是把鼓励学生科研摆在了至关重要的地位,从而通过精英教育牢同地把守着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
(三)大学精神的坚持
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是美国大学的基本精神,这不但是美国高等教育的指导思想,而且还为大学的创新创造了必要的文化环境与条件。按照孟禄主编的《教育百科全书》,学术自由指的是“在具有高深学问的高等教育机构中教学并证明真理的自由或探求真理而不受政治、官僚或宗教权利的干扰的自由”。真理是客观的、中立的,不受任何政治集团和意识形态的左右和限制,学者只有具有学术自由,才能够摆脱任何不合理的干扰进行自由的思考,才能在发现真理的道路上大步前行。为了保障学术自由,美国在1915年成立了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该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倡导学术自由原则,并制定了终身聘任制的相关规定,以及大学教师聘用、晋升和解聘的正当程序,使学者的学术自由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学术自治是学术自由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大学的教师和学者拥有自由地决定自己的学术活动的权利,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创新活动的发展空间。美国大学的学术自治程度比较高,高校的内部事务一般由学校董事会决定,而美国的联邦教育部和州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只起辅助和协调的作用,并不直接参与高校的管理,这种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术自治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实现。
(四)学术伦理的保障
美国的大学对学术伦理问题非常重视。所谓学术伦理是指高等教育中的相关人员在从事学术活动时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它以学术自由为前提,是学术自治的必然要求。学术伦理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学者享有学术自由权利,享受权利的同时就必须承担责任,即遵守学术伦理。这就要求学者在从事创新活动时,坚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集团和组织的利益,严格按照科学研究的方法和规则来进行研究,并且在研究中不能损害被试或他人的自由和利益。总之,遵循学术伦理不但是学术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学术界创新活动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
(五)院系整合的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大量涌现,这就导致大学原来的以院系为单位、彼此分离的教学研究模式不能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面对这种情况,美国大学与时俱进,不断进行组织再造,为了实现特定目标,加强院系的整合和院系合作,成立了一大批跨学科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将不同院系的资源整合起来,极大地加快了科技创新的步伐。
以美国马里兰大学为例,该校为促进本校科研活动的发展,建立了一大批交叉学科:如全球环境变化;语言、文化和认知;能源;多样性和包容性;纳米生物科技;健康;信息科学等。2008年5月21日,该校颁行了最新的《10年战略发展规划》,该规划指出,在未来,该校将大力发展跨学科研究活动,用来整合现有的科研资源和力量,以解决社会中的重大问题.从而使该校的相关学科领域跻身于世界一流的行列。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又有两个新的跨学科研究中心建立起来,它们分别是人文学科中心,该中心有许多重大基金科研项目,吸引着来自全世界的学者,并且已达到了世界一流的科研水平;脑成像科研中心,该中心将通过高水平的神经和认知科学跨学科研究项目,将自身打造成具有世界声誉的科研集群。
(六)科技园区的创建
科技园区最早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由斯坦福大学开创的。这是一种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产、学、研联合体,通常以科研实力雄厚的研究性大学为核心,环绕大学设立许多高科技公司,形成一种大学和高新技术企业群共同构成的创新成果生产和产业化中心。一方面,科技园区可以极大地推动高校科研成果的产出,使大学中的教授和学者直面周边企业的生产实际,并在需求和利益的驱使下积极地从事创新活动;另一方面,科技园区还可以保障科研后备力量的培养,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场所,有效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使高等教育的创新链条得以完善和顺利运转。实际上,通过科技园区的创建,大学不仅更好地融人当地社区,服务社区,而且自身也从当地社区获得更多的资源。
三、课程层面的变革创新
在大学精神、制度和组织方面做出有利于创新的安排还不够,还需要在课程方面加入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内容,从而将学生培养成创新型人才。美国大学在课程方面的变革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识教育的变革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对,旨在通过向学生传授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使学生能够全面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养,而不是单纯为未来从事某种职业做准备。1828年,耶鲁大学最早在本科生教育中引人了通识教育的课程,之后,这种课程在全美迅速流行。现在,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一、二年级,基本上都是以通识课程为主,到了三、四年级才开始专业分流,从而保证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语言、文化、历史和科学知识,接受思想品德和公民意识的陶冶,并具备一些不直接与职业相关的能力。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创新越来越重视,因此,美国许多大学又在通识教育中加入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内容,以期学生能够适应未来从事科研和创造活动的需要。
2009年10月9日,美国马里兰大学教务委员会主席正式宣布,2010年春季,马里兰大学将引入并试验新的“I”系列通识教育课程。该课程因在表述上有多个以“I”打头的单词而得名:通过“I”系列课程,学生将运用想象力(Imagination)和智慧(Intellect)来考察(Investigate)社会上的重大问题(Issues),并且坚信这些课程能够激发(Inspire)进一步的调查研究(Investigation)并提供实践(Implement)创新(Innovative)思想的具体机制。“I”系列课程将开启马里兰大学通识教育改革进程,它将提高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有效交流技能、媒体和技术的使用能力以及人类理解力。这种课程既包括理论课,又包括实践课,不仅能够促使学生关注当前世界的重大问题,向学生呈现新的研究领域,而且还能激发学生检视自己对待不同文化传统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思考现实问题的新思路。
(二)领导力教育的引入
在创新活动中,团队合作是非常必要的。在团队合作过程中,必须要有一个领导者来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该领导者必须具备较高的组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保证科研项目或创新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当前的美国大学为使学生成为能担任领导工作的合格人才,将领导力教育纳入到通识教育的课程体系当中,以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这种课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将领导力教育渗透到各门学科的课程中去,让学生在教师的行为示范中,或在各种课内外活动中丰富自身有关领导力的知识和技能;第二种是开设专门的领导力课程,让学生系统地学习有关领导力的概念、理论,并在专门安排的活动中掌握领导技能,提高自身的领导能力。这种领导力教育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不仅能使学生自身提高领导能力,还能够使参与相关活动的学校和社区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推动组织和机构创新。
(三)创业教育的开展
美国的创业教育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小企业的大量涌现而产生的,其目的是培养人们的企业家精神和与创业有关的能力。最早的创业教育课程是1947年哈佛商学院的迈勒斯·迈斯为MBA专业开设的“新创企业管理”课程。后来,开设创业教育课程的大学逐渐增多,课程的形式也渐趋多样,既有在大学的工商管理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又有为其他学院和专业的学生提供的选修课程;既有单门课程,又有包括市场管理、金融学、竞争分析、新产品开发和技术管理课程等相关课程的专业;既有本科生课程,又有硕士研究生课程和博士研究生课程;既有关于小企业运营的课程,又有关于创新型大企业管理的课程。企业也藉此得以进入大学,参与到大学生的培养活动之中。创业教育课程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品质,不但推动了社会上大量创新型企业和高技术企业的产生,而且对工商管理类专业本身,乃至整个大学的课程设置也是一个创新和发展。
(四)服务学习的推广
服务学习是美国大学生实践学习课程的一种重要形式。它通过使学生与社区建立联系,让学生在有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中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服务学习的重要机构是“校园契约”组织,该组织是一个由大学校长组成的校长联合体,宗旨是通过推动大学与社区合作,促进大学发挥社会服务职能,鼓励大学生从事服务学习,并把基于社区的学习整合进大学的课程中。服务学习课程并不是一个单纯以服务为目的的志愿服务项目,而是通过使学生接触真实世界,让他们能够批判性地思考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充分运用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
美国在国家、大学和课程层面进行了许多有利于高等教育创新的安排和变革,这些做法无疑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而为推动我国高校创新机制的建立和发展找到某种启发。高等教育创新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和过程,它既包括在国家层面上通过法律、制度和文化的塑造为高校创造有利于创新的背景和氛围,又包括大学通过理念、精神和制度方面的探索来推动创新活动,同时还要把创新机制落实到具体的课程中,使有利于创新的课程内容内化为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从而使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的供给源源不断。如果不能系统思考和设计有关的制度,只是在高校内部做些修修补补,则难以切实调动高校和教师的创新积极性,甚至高校内部的修补也不会真正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