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语委转发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责任编辑:段丰乐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在全社会掀起亲近经典、学习诗词的热潮,河南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3 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 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教社语〔2023〕1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大赛宗旨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丰富我省大、中、小学校师生的诗词文化底蕴,领略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全面提升人文素养,积极推动中原文化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中共焦作市委宣传部、焦作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焦作市教育局承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

我校遴选工作由校语委负责,具体工作由校语委办承办。

三、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

四、大赛平台

设立“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选手关注“河南诗词大赛”公众号,即可获取大赛相关信息,从公众号进入“大赛平台”,通过微信手机端即可进行大赛报名,参加线上比赛。

五、组织方式

(一)个人赛流程

1. 比赛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 比赛分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3. 报名在线上进行。选手须登陆“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下方“大赛平台”,在规定时间段,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方可参赛。

4. 海选、初赛在线上进行。

5. 复赛分线上和线下两个阶段。线上复赛仍在“大赛平台”进行。线下复赛,由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在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举办。

6. 决赛在线下进行,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决赛选出的优秀选手,推荐参加《中国诗词大会》百人团面试选拔。

(二)团体赛流程

1. 团体赛分线上预选赛和线下团战。

2. 学校根据个人赛成绩,选定6名选手参加线上预选赛。

3. 线上预选赛的优胜者,参加全省决赛时的线下团战。

六、时间安排

2023 年 5 月 16 日前,线上报名。

2023 年 5 月中旬,线上海选。

2023 年 6 月中旬,线上初赛。

2023 年 7 月下旬,线上复赛。

2023 年 8 月、9 月,线下复赛。

2023 年 10 月中旬,线下决赛。

2023 年 10 月下旬,央视面试选拔。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发动,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同时确保活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联系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语委

张欣煜电话:0371-6243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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