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次   来自: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


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我院决定在全院职员中选聘一批代课教师,担任本学期《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的教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代课人员资格要求:文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或者具有文学专业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我院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或以上。

2、审批流程: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交我院报名。报名截止于9月11日下午5:00。

3、试讲内容:试讲自选《大学语文与应用写作》中的有关章节,20分钟左右。

4、试讲地点:道镕楼219教室,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5、聘期要求: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文法学院

20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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